广州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州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91执1380号
关于***与广州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大亚湾庆祥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13民终987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2022)粤1391执1380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后本院依法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广州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84278.14元,其中6566元执行费。
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