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华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与应城市华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应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0981执99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住住所地:应城市城中蒲阳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18809187084。
负责人:胡应峰,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应城市华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应城市粮贸街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1730870008Q。
被执行人应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应城市粮贸街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1180919910F。
被执行人张树清,男,汉族,1956年8月26日出生,湖北省云梦县人,现住湖北省应城市。
被执行人舒冬英(系被执行人张树清之妻),女,汉族,1958年11月8日出生,湖北省云梦县人,现住湖北省应城市。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湖北省云梦县人,现住湖北省云梦县。
被执行人周翠容(系被执行人***之妻),女,汉族,1967年11月14日出生。湖北省云梦县人,现住湖北省云梦县。
被执行人范跃华,男,汉族,1956年1月1日出生。海南省海口市人,,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被执行人潘丽萍(系被执行人范跃华之妻),女,汉族,1964年10月7日出生。海南省海口市人,,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被执行人范攀,男,汉族,1984年10月8日出生。海南省海口市人,,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被执行人白雪(被执行人范攀之妻),女,汉族,1989年3月5人出生。海南省海口市人,,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与被执行人应城市华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应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树清、舒冬英、***、周翠容、潘丽萍、范攀、白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应城市华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应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树清、舒冬英、***、周翠容、潘丽萍、范攀、白雪履行444820.66元,申请执行人未对抵押的财产申请评估、拍卖。本案执行债权暂时无法执行到位,本案剩余执行债权13923491.64元。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2020)鄂0981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待被执行人应城市华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应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树清、舒冬英、***、周翠容、潘丽萍、范攀、白雪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耀忠
审判员  张 彤
审判员  李会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李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