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某某种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0705执恢528号 申请执行人:***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5815375344。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铜陵***种材料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西湖二路与天柱山大道交叉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MWHCC6Q。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铜陵***种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铜陵***种材料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铜陵***种材料有限公司价值400万元的财产或扣划、扣押、提取、扣留其等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