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美建设有限公司

杨凌金泰建设有限公司与陕西华美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千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查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6)陕0112执3285-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西民四初字第00342号民事判决,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据我院(2016)陕0112执3285-1号执行裁定书已依法查封查封登记在西安市添好实业公司名下被执行人陕西千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本市未央区南康村添好住宅小区房产十一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续查封登记在西安市添好实业公司名下被执行人陕西千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本市未央区南康村添好住宅小区一号楼10303(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10303~0)、10304(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10304~0)、20204(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20204~0)、11804(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11804~0)、12203(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12203~0)、12204(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12204~0)、22801(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22801~0)、22803(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22803~0)、22804(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22804~0)、1F101(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1-1F101~0),二号楼1F101(权属证号:1125114001-10-0-2-1F101~0)共十一套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胡琳
书记员  田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