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坤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坤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502执744号
山东省金坤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坤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何守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3575元,剩余合同款申请执行人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山东省金坤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至此,山东省金坤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0502执74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