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翔宇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翔宇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214执1713号
***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翔宇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浙江翔宇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8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浙江翔宇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账户汇入了38470元,其中包含执行费470元,申请执行标的38000元。上述款项本院已转付给***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至此,***达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214民初319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已解除对浙江翔宇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所采取的全部执行措施,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