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标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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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赣0425执保66号
永修县赣兴建材有限公司、湖南标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申请人永修县赣兴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标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做出(2020)赣0425民初5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湖南标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告知如下: 一、2020年5月19日,本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标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账号:60XXX89)银行存款25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106168.10元,期限一年,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 二、2020年5月19日,本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标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账号:59XXX34、59XXX73)银行存款25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0元,期限一年,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