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4执保1443号
吉林省大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吉林省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吉林省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吉林省大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吉林省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吉林省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吉0104民初6685号民事裁定书。
对被申请人吉林省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吉林省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650295.00元或等额财产予诉讼保全。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