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圣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浙江圣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06民初2288号
原告:**,男,1985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下城区。
被告:浙江圣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翠苑街道文三路383号华门世家A幢2-401座。
法定代表人:杨林祥。
原告**与被告浙江圣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本案免收案件受理费。
审判员*清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