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鼎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杭州浙鼎建设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81执377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余姚市。

被执行人:杭州浙鼎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翠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6706311786。

法定代表人:王云峰,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王云峰,男,1965年8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2020)浙0281执3774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云峰、杭州浙鼎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浙0281民初458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王云峰、杭州浙鼎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法律文书规定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0日来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云峰、杭州浙鼎建设有限公司已自觉履行完毕其应承担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