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综勘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综勘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西安世纪金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恢1416号
陕西综勘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世纪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综勘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世纪金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0)陕0113民初160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本院已将案款1389073.34元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恢1416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6月17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