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威远某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信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回复函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办理情况回复函

(2020)川1024执保174号

威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你庭移送的关于威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信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要求:一、解除对被申请人重庆市信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财贸广场支行账号50×××20的银行存款280000元的冻结;二、解除对申请人威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威远支行账号23×××13的银行存款84000元的冻结。一、我局已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解除了上述第一项银行卡的冻结措施;二、我局已到工行威远支行解除了上述第二项银行卡的冻结措施。现办理完毕。

特此附函。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