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建筑工程公司

因经检查,(单位)2014年至2015年度存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情况,以致少缴税款2019.84元,其中房产税960元,印花税64.6元,个人所得税240.78元,企业所得税754.4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18-07-05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炬通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上海炬通实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