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602执3100号
申请执行人:****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医院。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中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东街南巷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43505288J。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川1602民初454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2年9月15日受理了****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中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中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已向申请人****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94590元,并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4324元。本院(2022)川1602执3100号案件就此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