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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624执86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24民初427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1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新昌县天海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昌县回山镇贤辅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17060+2976.4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17060元,执行费1655.9元,诉讼费1320.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