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重庆某某服饰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53民初121号
原告: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科协大厦12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8748807X5。
法定代表人:王叶红,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段美玲,女,公司员工。
被告:重庆**服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嘉吉普瑞纳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6MA605WEW34。
法定代表人:李冰。
被告:重庆尚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嘉吉普瑞纳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6MA60QP8J4R。
法定代表人:邵麟钧。
原告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服饰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尚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5日立案。原告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89元,由原告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叶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龙飞
书记员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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