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申请某某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渝01民特518号
申请人: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申请人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6日立案。申请人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撤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申请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