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陕西凡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陕0112执恢124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凡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112民初6448号民事判决,于2020年10月16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标的为63280.88元及逾期利息,本院依法受理。经执行,已执行回案款及逾期利息共计85417.96元并发还申请执行人陕西凡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费849元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8)陕0112民初6448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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