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昌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昌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宏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渝0113民初1319号
原告重庆昌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宏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1日立案。原告重庆昌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昌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昌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重庆昌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钟  婧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