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112执1082号
申请执行人:渭南市临渭区强力铝材加工部。住所地: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水利物资供应站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502MA6Y40GW4C。
经营者:袁长江。
被执行人:陕西丰汇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3845742A。
法定代表人:崔丽。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渭南市临渭区强力铝材加工部与被执行人陕西丰汇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陕0112民初424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102860元及逾期利息。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互联网银行等进行了查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现已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消费等措施,并将本案的执行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以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它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叶 军
审判员 张小瑜
审判员 李 龙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 贺 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