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盘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281执3884号
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外国语学校:
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外国语学校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415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8481.57元,其中,本金188544元,利息10850.57元,诉讼费6275元,执行费2812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至此,盘州市加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2民终1652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