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黑0108执1085号
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黎明气体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2016)黑0108民初187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黎明气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447045.5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强制扣划哈尔滨黎明气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本案强制执行且已全部执结完毕。执行到位标的1447045.5元,16870元收取执行费。本院已于2018年4月2日将该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