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宁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427执40号
重庆市庆鑫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庆鑫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与***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82,114.5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91,485.99元,其中,本金542,271.57元,利息180,993.42元,鉴定费48,000元,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20,221元。未执行到位的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重庆市庆鑫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自愿放弃。本院已将本金、利息及鉴定费771,264.99元转付给重庆市庆鑫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至此,重庆市庆鑫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4民终94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