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富和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远西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与墨玉县富和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新3222执保40号

新疆远西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县富和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保全人新疆远西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与被保全人**县富和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2020年10月20日你方向本院申请保全**县富和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县水利局水管总站的300000元工程款。本院依据(2020)新3222财保43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0月20日冻结了你方所申请保全的**县富和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县水利局水管总站的300000元工程款,10月20日已冻结,冻结期限为12个月。上述查封财产如需续保,请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续保,逾期未申请造成该查封财产自行解封的,由你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部分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