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新大地园林绿化装饰有限公司

敦化市新大地园林绿化装饰有限公司与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84执227号
申请执行人:敦化市新大地园林绿化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敦化市胜利街常丰社区29组。
法定代表人:邢燕青,经理。
被执行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磐石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延军,职务:局长。
敦化市新大地园林绿化装饰有限公司与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磐石市人民法院(2020)吉0284民初289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敦化市新大地园林绿化装饰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动履行1,570,615.00元,申请执行人敦化市新大地园林绿化装饰有限公司放弃其他执行申请。
(2021)吉0284执227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费18,110.00元由被执行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