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302执49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鲁1302民初11191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偿付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将被执行人从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屏蔽,并解除限制高消费、冻结、查封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