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吉荣实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实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1223执251号

***(申请执行人)、****实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与****实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8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1823.4元,其中,本金14850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1195.4元,案件执行费2128元。本院已于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桂1223民初30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