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724执56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12月1日生,住临朐县。
被执行人:临朐县营子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朐县东城街道营子村西。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临朐县营子建筑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2022)鲁0724民初1726号民事调解书,于2023年3月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