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长南法民执字第861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被执行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列当事人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照(2015)长民一终字第314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052698.7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袁长武
审判员  黄志刚
审判员  王晓玫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鲁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