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皇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国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13执2353号

山东皇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国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山东国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皇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8月19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2020)鲁0113民终88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执行员  :李强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钟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