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20民初13611号
本院于2023年1月31日对原告**被告上海XX有限公司、第三人许倢羚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沪0120民初13611号民事判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规定,裁定如下:
原民事判决书第10页第2行中“....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为“...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月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