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院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连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执行连云港市院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703执恢11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连云港市连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执行连云港市院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院执行的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港民初字第1037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实体终结。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