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丰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苏0282执727号 申请执行人:无锡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宜城街道东山西路2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718684878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江苏丰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宜兴市官林镇丰义西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250235507N。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2年6月9日生,汉族,住无锡市梁溪区。 被执行人:***,女,1965年4月21日生,汉族,住无锡市梁溪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无锡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丰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无锡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对于申请执行人无锡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苏0282民初189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丁 平 审判员 张 栋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书记员 白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