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世家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苏06民终103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分水人民路147号。
法定代表人:周志东,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世家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1899弄19号。
法定代表人:单志国,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启东崇和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启东市启隆镇乐享城7036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王起,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世家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崇和置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启东市人民法院(2022)苏0681民初61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经法院催缴,其仍未交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陆久斌
审 判 员 蔡荣花
审 判 员 周祖俊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张 丹
书 记 员 季 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