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龙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作为申报义务人,未在非深户籍人员杨勇搬离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中路33号403房之日起的七日内,向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杨勇的居住登记信息的违法事实,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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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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