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312民初147号
原告:江苏仁和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堤北村**。
法定代表人:***。
被告:徐州骏阳置业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棠马路批发市场路东/div>
法定代表人:***。
原告江苏仁和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州骏阳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1月0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案情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