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森发路灯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森发路灯制造有限公司、无锡亿丰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1084执172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江苏森发路灯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高邮市。
被执行人:无锡亿丰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本院在执行江苏森发路灯制造有限公司与无锡亿丰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对终结执行无异议。
因此,本案执行可以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高邮市人民法院(2021)苏1084民初31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吴 磊
审判员 郭兆斌
审判员 张玉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沈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