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国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南通威格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苏0612执恢72号
申请执行人南通市国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南通威格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苏0612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2019年1月24日,申请执行人南通市国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本院(2018)苏0612执1695号执行裁定书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标的180000元(不含执行费2600元、迟延履行利息)。 恢复执行过程中,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180000元,本院收取执行费2600元。为此,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