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国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612执57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南通市国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90000元(不含执行费)。执行中执行到位192750元(含执行费2750元),并将其中的190000元退付于申请执行人,收取执行费2750元。至此,(2019)苏0612民初7209号案件中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