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江苏万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682执保28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4月13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如东县。
被执行人:***,男,1967年1月13日生,汉族,住如皋市。
被执行人:江苏万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5603250498,住所地如皋市。
法定代表人:薛晓锐。
本院在审理***与***、江苏万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保全人***、江苏万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本院作出的(2021)苏0682民初323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江苏万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赵剑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汤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