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1)苏1323执1917号
(2022)苏1323执恢51号
案 由
劳务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
(2020)苏1323民初2036号民事调解书
受送达人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男,1974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临河镇。
被执行人:***,男,1970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裴圩镇。
被执行人:江苏乾鹏聚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562914592F,住所地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于2021年4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23740元。在执行中,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的租金。执行费256元由被执行人缴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到位,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