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仕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因1号动物检测车间等3项(模式动物应用与产业化基地)工程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情节严重,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被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2 因海珀兰轩二期工程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高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使用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机械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监测噪声值68.9dB,噪声超标排放,依据银环噪
3 因海珀兰轩二区工程施工现场主要路面未硬化、施工现场堆放大量土方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项目经理无故不在岗履职,被扣诚信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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