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和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被执行人江苏和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322执102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和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标的为:54675.2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四查。被执行人江苏和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57645.24元,已发还申请执行人***。其余执行请求,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被执行人江苏和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缴纳执行费720.13元。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和解并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