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宇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翰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宇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791执74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上海翰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宏海公路2050号(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U54F1T。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江苏宇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溧城镇燕城大道25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572558288C。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翰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宇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鲁0791执74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