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荣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公司未对安全设备(1套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连接电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正常运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被警告,并罚款壹万伍仟元(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11-01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上海蔚连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上海蔚连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