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荣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公司未对安全设备(1套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连接电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正常运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被警告,并罚款壹万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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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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