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37东海县润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722民初537号
原告:东海县润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东海县白塔埠镇站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2071079684J。
法定代表人:马党山,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进,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56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东海县。
被告: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东海县石榴街道东榴村学苑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2586640573R。
法定代表人:刘义,董事长。
原告东海县润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的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朱光明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于胜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