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渔业村民委员会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苏0706执634号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连云港市东海县。
法定代表人:刘义。
被执行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渔业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海州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渔业村民委员会招标投标合同纠纷一案,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苏0706民初761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被告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渔业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本院于2019年1月23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连云港万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销案件执行的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苏0706民初7614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杨路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