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巢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023执568号
***、扬州大巢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扬州大巢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82972.59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82972.59元,执行费2645元已缴纳到位。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1023民初359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