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803执635号
***、**、淮安全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淮安全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苏0803民初373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据此申请执行。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淮安全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本院转交的案款8256元。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2021)苏0803民初373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