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朗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利建材商行与江苏朗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302执3430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利建材商行、江苏朗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利建材商行与江苏朗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5日立案执行,立案标的233100元。执行过程中,江苏朗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主动履行233100元,并缴纳了本案的执行费用3397元。本院已将233100元案款拨付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利建材商行指定账户,其中本金157500元、利息75600元。至此,本院(2017)苏1302民初685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